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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yaxin111厅关于开展浙江省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阅读量:6149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亚星代理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建站市(2020)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亚星代理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有关事项。
  一、存案前提为取得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及格说明,此中申请免考人员需通过免考一门的审核。
  二、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挂号前,需要聘用企业在浙江建筑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录入。
  三、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注册时,请选拔相应的注册类别。
  四、继续教诲。初始备案灵验期一十八个月,逾期未备案的需供应往时二十个继续教诲学时。继续教诲完全事项另行通知。
  五、注册中问题处理联系方式
  诚信平台体系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德律风:0571-837369518,059,85183732971;
  个人和法人存案实名认证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571-88808880;
  企业或个人电子钤记申请问题,请拨打咨询德律风:400-0878198;
  立案体例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德律风:0571-88808880转南威技术;
  审核及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德律风:0571-85216767。

  附件: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yaxin111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立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attached/file/20201015/20201015114209_84456.pdf
  2.免考一门审核未通过名单/attached/file/20201015/20201015114225_35200.pdf
  3.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及有关问题答疑/attached/file/20201015/20201015114239_70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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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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